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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

    苏徐技师院〔201781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我校全面达到三年制高职以及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的办学要求,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牢师资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

      师德建设至关重要。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与业务并重的原则,强化教师工作中的政策导向,将思想工作、政策导向和物质激励三者有机结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教师教育职责和义务,引导教师争做育人典范。定期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通过教师节表彰等形式,进一步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终身教育、素质教育的自觉性,促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与职责,忠诚党的职业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加强高层次、高技能师资的引进力度 ,提升专业引领能力和大赛指导能力

    为加强专业建设,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专业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以各二级学院(部)为主体,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争取在三年内各主要专业至少引进一名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或专业带头人。

    ()引进对象及条件

    1.教授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有担当专业群负责人的能力和水平。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保证全职到岗。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保证全职到岗。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保证全职到岗。

    4.硕士、博士研究生皆为211及以上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必须专业对口,符合引进条件要求。

    5.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金奖、银奖,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待遇引进。

    2)世界技能大赛铜奖、优胜奖,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者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待遇引进。

    3)对于获国家、省一类大赛奖项的人员引进实行一人一议,由党委会专题研究。

    (二)全职引进待遇

     待遇

    人员

    过渡

    住房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岗位津贴

    配偶

    安置

    服务

    年限

    备注

    教授

    120

    20-40

    15

    不低于

    3万元/

    按实际情况执行

    8

    博士

    研究生

    90

    10-20

    10

    不低于

    2.2万元/

    按实际情况执行

    8

    绩效工资享受副教授待遇

    1.教授当年即报市人才办及人社局,按照人才引进解决编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编前,第一年享受讲师待遇,第二年考核合格后,报市人才办及人社局,按照人才引进解决编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编前,第一年享受助理讲师待遇,第二年享受讲师待遇。由学校当年提供招聘编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入编。

    2.教授、博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过渡住房,过渡期为3年,过渡期内免收房租费,过渡期满后需归还学校。

    3.教授来校工作后安家费首付10万元,剩余款项3年内平均拨付完毕;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后安家费首付8万元,剩余款项3年内平均拨付完毕。学校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服务期不满8年,须按比例退还安家费用,并按违约处理。

    4.科研启动经费实行立项申报拨付制度。

    5.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根据有关规定可随调;配偶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以下层次的,可采取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

    6.教授、博士研究生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学校提供一套过渡住房;安家费按一个人就高发放,不重复计发;科研启动费分别计发。

    7.教授、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由学校实行一人一议研究后确定。

    (三)人事处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牵头部门。各二级学院(部)申报高层次人才需求,学校审定后,由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学院(部)共同组织招聘。

    三、加强校内兼职教师管理,做好校内资源的挖潜工作

    现任管理岗上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实行自愿选岗。

    (一)选任教学岗位的人员,按专职教师要求管理,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可保留原职级。

    (二)选任教学、管理双岗位的人员,除完成应承担的管理工作外,要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副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周承担6课时的教学任务,正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周承担4课时的教学任务,并按专业编入相应兼职教师队伍,参加教师专业技术工作考核,由相应二级学院(部)进行教学工作管理。“双岗位”人员承担教学工作要在优先满足专职教师基本课时量的情况下,承担适合自己的专业课程。

    (三)选任管理岗的人员不再占用教师编制及教师系列职称职数,按管理岗位相应级别享受工资待遇。

    四、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校企之间的深层次合作

    从企业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中聘用能独立承担某一专业课程的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各二级学院应结合专业建设,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队伍库,签订协议发放聘书,优先从库里聘用相关教师,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中的企业专家必须从库中选聘。

    五、加强在职教师培养,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以校本培训为主。每年安排不低于10天的校内教师培训,其中校级统一培训不少于2天,各二级学院(部)要定期组织教师开展说课、说专业、说课程、一体化课程改革等各种教改活动,每年组织校本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新引进教师由学校组织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校情校史、专题讲座、管理规范、教学技能训练、入职宣言、红色革命教育、企业考察交流等环节。学校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制度,重点加强对新进教师的技能培训,采取新进教师与老教师结对子的方式,使新进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教务处要加强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的检查,力争使新进教师一年基本合格,三年胜任,五年成为教学骨干。

    (二)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设置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工作。通过加强社会培训,督促专业教师下厂实践,同时增加教师收入。每位教师须至少紧密联系两个企业,每个企业至少紧密联系一名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各二级学院须完成一定的企业社会培训任务,通过增加社会培训,提高各学院开放办学、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加强校外培训和出国培训。根据专业建设及技能大赛等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每年要制定本学院教师国内外培训计划,组织在职教师有计划地外出参加培训,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来后必须提交培训报告,并在本学院开设一次学术讲座,以扩大外出培训效果,每年外出培训的总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各二级学院要专门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教师在校期间参加的所有培训(包括下企业培训)均要记入档案,并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教师学历提升和技能提高。教师学历提升和技能提高必须要专业对口,由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后统一报学校研究,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相应的学习进修,否则不予报销学费。

    (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及技能大赛指导等工作,为教师晋升职称创造条件,学校将继续实施正高级讲师培育工程,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六)大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模拟教学、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加强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所有教师的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源均要上传平台,并对有关学生开放,要逐步实现教师远程网上指导、网上批改作业等工作,逐步增加网络课程,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现代化水平。

    (七)双岗教师参加二级学院(部)的所有同等培训。

    六、加强教师分类工作,规范教师的分级管理

    为加强管理,激发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对教师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教师分三大类:一是理论教学主体类,二是理实一体化主体类,三是实训教学主体类。对每类教师按规定条件进行分级,各二级学院(部)要具体制定各类各级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位教师的工作职责,签订工作任务书或教学任务书。

    (二)进一步完善教师业务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可提高聘用级别,对完不成相应级别工作任务者,降级聘用。

    七、本意见实施期限暂定三年,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意见解释权归学校人事处。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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