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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中青年教师五年知识更新计划(2016-2020年)

    发布日期:2016-06-28    浏览次数:

    苏徐技师院[2016]62

        为了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教师的知识更新,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依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学校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学校中青年教师五年知识更新计划。

    一、教师知识更新的原则

    1.遵循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坚持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多种培训形式并举。

    2.根据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建设的需要,重点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

    3.逐步实现从基础性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向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型培训转变。

    二、教师知识更新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1.学历(学位)提升

    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大幅度提高教师队伍的学位层次和专业素质,争取到"十三五"末,45岁以下专任教师中硕士达到50%

    2.专业操作技能(职业资格水平)提升

    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专业操作技能水平的进修,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争取到"十三五"末,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95%

    3.国(境)外进修

    每年选派3名左右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出境培训,开拓国际视野,跟踪专业新理论新技术。

    4.短期(学科)培训

    选派中青年教师参加专业、课程进修,更新知识体系,提高专业水平。

    5.国内外学术研讨

    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更新教学观念,把握教育规律,提高科研、学术水平。

    6.校本培训与经验交流

    加强教学理论学习,通过公开课观摩交流、教学研讨等教研活动,积极推介先进的教学经验、典型的教学方式、方法,逐步从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转变为适应市场需要的实践性教学、体验性教学,增强教学的实用性、技能性。

    7.企业顶岗实践

    组织中青年教师到专业对口企业或公司进行顶岗实践(专业教师平均每年下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了解“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注重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提高实践应用能力,提升双师素质

    8.教育技能培训

    不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现代教育技术技能培训班。45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班、现代教育技术技能培训班的学习,促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

    9.青年教师业务能力培训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方式,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把握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技能,支持和鼓励老教师与青年教师共同承接科研课题,培养和锻炼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开展新进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师教学评优赛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制度管理。

    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教师培训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教师接受培训的权利,适时安排教师接受相应的培训,督促教师认真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

    2.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合理安排使用。

    学校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二级学院(部)设立教师培训配套经费,共同保证教师知识更新计划的落实。各部门要配合学校研究确定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比例,科学安排,合理使用。按照效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参加培训的教师个人也要承担部分培训费用。

    3.完善培训考核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教师培训条件、过程和结果的考核和评估,逐步建立教师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稳步提高。

    4.教师在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审批程序

    1.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各自师资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本院(部)《中青年教师五年知识更新实施计划(2016-2020年)》报分管领导审批,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2.各二级学院(部)依据本院(部)《中青年教师五年知识更新实施计划(2016-2020年)》每年11月制定下一年的教师进修、学术讲座、校本培训等《年度教师培训计划》,报人事处审批、教务处备案。计划的内容包括参加培训的人数、形式、所选的培训单位、课程或专业方向及经费预算等。

    3.人事处审核《年度教师培训计划》,报学校领导审定后执行。

    4.学历(学位)学习和业务培训的申报、审批流程按学校文件《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历学习和业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管理与考核

    1.学历(学位)学习和业务培训管理与考核按学校文件《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历学习和业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教师应当按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无正当理由,培训计划不可变更。

    3.参加培训是教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根据学校实际,进修经历作为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4.各院(部)应根据本院(部)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实施青年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将每学年实施导师制的考核情况报教务处。

    5.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保证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

    6.本计划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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