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徐技师院[2015]50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要求,特制定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师系列晋升职称评审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已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教师系列晋升正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2.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3.教师系列晋升中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此页无文)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教师系列晋升正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方 法 |
考核 部门 |
备注 |
1 |
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 20分 |
1.1年度考核 10分 |
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教书育人成绩优良,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5分,一次优秀加1分,最多加5分。任期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延迟一年评审,年度考核不合格推迟两年评审。 |
人事处 |
|
1.2获得荣誉 10 分 |
教师本人获得的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党员、师德标兵等。国家级10分 ,省级7分,厅市级4分,校级2分。同类奖项就高计算,同级荣誉最多算2次。 |
各支部 人事处 |
|
2 |
基本教学工作 50分 |
2.1教学工作量 20分 |
近5年内完成额定工作量15分,每超过60学时加1分,每减少60学时扣1分,最多加5分。 |
教务处 |
管理人员超课时不加分 |
2.2 教学质量评价 30分 |
所在院(部)排名系数*30分,排名后10%取消参评资格(职评前一年数据,若有多年的成绩,以近三年内的平均成绩计)。 出现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2分,出现2次三级教学事故,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推迟一年参评,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推迟两年参评。 |
教务处 |
|
3 |
教学科研能力 50分 |
3.1教研教改课题 15分 |
①省级立项教研教改重点课题15分,一般课题10分 ②市级立项教研教改课题 5分 ③主持校级资助教研教改课题 3分 |
教务处 |
|
3.2精品课程、精品教材、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15分 |
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10分 ②主持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8分 ③主持或参与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5分 |
教务处 |
|
①主编或参与国家级精品教材 8分 ②主编或参与省级精品教材 6分 ③主编或参与校级精品教材 3分 |
教务处 |
|
3.3经立项批准的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体育设施建设等 10 分 |
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 10分 ②主持或参与省级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含自制教学仪器设备,有立项和结题验收报告) 5分 |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
|
3.4教材建设 5分 |
公开出版的教材,每1万字1分,最高计5分。 |
教务处 |
|
3.5职业技能 5分 |
取得国家注册的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5分;取得国家规定的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职务证书或者高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3分(转评晋升的原技术资格不计分) |
人事处 |
|
4 |
教学科研成果 90分 |
4.1论文、专著30分 ·论文只有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均不计分。 ·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的论文不算分。 |
①SCI论文一篇 15分 ② EI论文一篇 12分 ③ISTP、CSSCI(核心版)论文一篇 10分 ④全国核心期刊、CCSCI(扩展版) 、EI会议论文一篇8分 ⑤省级刊物(限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杂志)一篇 4分 ,其它杂志一篇3分。 ⑥人大复印全文检索另加4分,题录2分 |
教务处 |
|
专著1分/每1万字 ②编著1分/每2万字 最高计10分。 |
4.2指导学生获奖 20分 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或直接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学生社团、学生文体单项比赛获奖,本人应获指导教师奖。 |
国家级:①特等奖20分 ②一等奖 16分 ③二等奖 12分 ④三等奖 8分 省级:①特等奖16分 ②一等奖 12分 ③二等奖 8分 ④三等奖 5分 市级或行业协会类(累计最高4分):①一等奖 5分 ② 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
教务处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学工处 团委 |
|
4.3教学获奖10分 ·奖励必须是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 |
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公共课教学团队主持人5分;骨干教师3分;优秀另加1分。(不累计) |
人事处 |
|
教学竞赛: 国家级①一等奖 10分 ②二等奖 8分 ③三等奖 5分 省级 ①一等奖 8分 ②二等奖 5分 ③三等奖 3分 校级 ①一等奖 5分 ②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
教务处 |
|
课件竞赛 国家级①一等奖 8分 ②二等奖 5分 ③三等奖 3 分 省级 ①一等奖 5分 ②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校级 ①一等奖 3分 ②二等奖 1分 |
教务处 |
|
4.4课题、奖励 30分 ·成果奖励必须是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的。 ·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 |
①通过国家级鉴定的课题一项30分; ②通过省级鉴定的课题一项16分; ③通过市级鉴定的课题一项12分; ④通过院级鉴定的课题一项6分。 |
教务处 |
|
奖励(政府哲学社科奖同科技进步奖): ①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20分 ②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5分 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省教育厅单项奖8分 ④校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 2分 ⑤获奖论文省级按6、4、2;市级按4、2、1;院级按2、1、0.5对应一二三等奖 |
教务处 |
5 |
育人服务工作 10分 |
5.1学生工作 10分 |
积极参与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工作满5年计5分,三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1分,校级优秀班主任一次加1分,最多加5分。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低于75分以下者,当年不计入年限,没带满一学期的本学期不计入年限。 |
学工处 |
|
6 |
加分项 20分 |
6.1学历进修 10分 |
①具有博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加10分;在读博士学位且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加5分 ②具有硕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加3分。 |
人事处 |
|
6.2支教或下企业锻炼 10分 |
到边远地区支教加10分,下企业锻炼每月1分,最多加5分。 |
人事处 |
|
|
合计 240分 |
|
|
|
|
说明:
1.同一考核内容,非主持项目最多以三项计分;
2.所有打分项目国家级取前7名(团队7名后视同第7),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照0.2的系数递减,第6名、第7名为0.2,省级取前5名(团队5名后视同第5),市级算前4名,校级取前3名,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0.2的系数递减。
3.同一门课程或教材或同名获得的奖项按照最高级别打分,不重复计算。
4.所有的打分项目任现职以来,工作量为任现职近5年。
5.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必须是通过立项并有建设方案,以下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附件2:
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方 法 |
考核 部门 |
备注 |
1 |
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 20分 |
1.1年度考核 10分 |
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教书育人成绩优良,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5分。一次优秀加1分,最多加5分。任期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延迟一年评审,年度考核不合格推迟两年评审。 |
人事处 |
|
1.2获得荣誉 10 分 |
教师本人获得的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党员、师德标兵等。国家级10分 ,省级7分,厅市级4分,校级2分。同类奖项就高计算,同级荣誉最多算2次。 |
各支部 人事处 |
|
2 |
基本教学工作 60分 |
2.1教学工作量 25分 |
近5年内完成额定工作量20分,每超过60学时加1分,每减少60学时扣1分,最多加5分。 |
教务处 |
管理岗人员超课时不加分 |
2.2教学质量评价 35分 |
所在院(部)排名系数*35分 排名后10%,取消参评资格(职评前一年数据,若有多年的成绩,以近三年内的平均成绩计)。 出现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2分,出现2次三级教学事故,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推迟一年参评,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推迟两年参评。 |
教务处 |
|
3 |
教学科研能力 50分 |
3.1教研教改课题 15分 |
①省级立项教研教改重点课题15分,一般课题10分 ②市级立项教研教改课题 5分 ③主持校级资助教研教改课题 3分 |
教务处 |
|
3.2精品课程、精品教材、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15分 |
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10分 ②主持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8分 ③主持或参与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5分 |
教务处 |
|
①主编或参与国家级精品教材 8分 ②主编或参与省级精品教材 6分 ③主编或参与校级精品教材 3分 |
教务处 |
|
3.3经立项批准的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体育设施建设等 10 分 |
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 10分 ②主持或参与省级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含自制教学仪器设备,有立项和结题验收报告) 5分 |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
|
3.4教材建设 5分 |
公开出版的教材,每1万字1分,最高计5分。 |
教务处 |
|
3.5职业技能 5分 |
取得国家注册的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5分;取得国家规定的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职务证书或者高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3分(转评晋升的原技术资格不计分) |
人事处 |
|
4 |
教学科研成果 80分 |
4.1论文、专著 20分 只有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均不计分。 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的论文不算分。 |
①SCI论文一篇 15分 ② EI论文一篇 12分 ③ISTP、CSSCI(核心版)论文一篇 10分 ④全国核心期刊、CCSCI(扩展版) 、EI会议论文一篇8分 ⑤省级刊物一篇 5分(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杂志) ,其他杂志 3分 。 ⑥人大复印全文检索另加4分,题录2分 |
教务处 |
|
专著1分/每1万字 ②编著1分/每2万字 最高计10分。 |
4.2指导学生获奖 20分 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或直接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学生社团、学生文体单项比赛获奖,本人应获指导教师奖。 |
国家级:①特等奖20分 ②一等奖 16分 ③二等奖 12分 ④三等奖 8分 省级:①特等奖16分 ②一等奖 12分 ③二等奖 8分 ④三等奖 5分 市级或行业协会类:①一等奖 5分 ② 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
教务处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学工处 团委 |
|
4.3教学获奖 20分 ·奖励必须是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 |
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公共课教学团队主持人5分;骨干教师3分;优秀另加1分。(不累计) |
人事处 |
|
教学竞赛: 国家级①一等奖 10分 ②二等奖 8分 ③三等奖 5分 省级 ①一等奖 8分 ②二等奖 5分 ③三等奖 3分 校级 ①一等奖 5分 ②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
教务处 |
|
课件竞赛 国家级①一等奖 8分 ②二等奖 5分 ③三等奖 3 分 省级 ①一等奖 5分 ②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校级 ①一等奖 3分 ②二等奖 1分 |
教务处 |
|
4.4课题、奖励 20分 ·成果奖励必须是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的 ·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 |
①通过国家级鉴定的课题一项20分 ②通过省级鉴定的课题一项12分 ③通过市级鉴定的课题一项8分 ④通过院级鉴定的课题一项5分。 |
教务处 |
|
奖励(政府哲学社科奖同科技进步奖): ①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20分 ②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5分 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省教育厅单项奖8分 ④校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 2分 ⑤获奖论文省级按6、4、2;市级按4、2、1;院级按2、1、0.5对应一二三等奖 |
教务处 |
5 |
育人服务工作 10分 |
5.1学生工作 10分 |
积极参与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工作满3年计5分,三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1分,校级优秀班主任一次加1分,最多加5分。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低于75分以下者,当年不计入年限,没带满一学期的本学期不计入年限。 |
学工处 |
|
6 |
加分项 20分 |
6.1学历进修 10分 |
①具有博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加10分;在读博士学位且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加5分。 ②具有硕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加3分。 |
人事处 |
|
6.2支教或下企业锻炼 10分 |
到边远地区支教加10分,下企业锻炼每月1分,不超过5分。 |
人事处 |
|
|
合计240分 |
|
|
|
|
说明:
1.考核内容栏的分值指该项打分最高值。
2.同一考核内容,非主持项目最多以三项计分。
3.所有打分项目国家级取前7名(团队7名后视同第7),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照0.2的系数递减,第6名、第7名为0.2,省级取前5名(团队5名后视同第5),市级算前4名,校级取前3名,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0.2的系数递减。
4.同一门课程或教材或同名获得的奖项按照最高级别打分,不重复计算。
5所有的打分项目任现职以来,工作量为任现职近5年。
6.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必须是通过立项并有建设方案,以下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附件3:
教师系列晋升中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方 法 |
考核 部门 |
备注 |
1 |
政治思想师德表现 20分 |
1.1年度考核 10分 |
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教书育人成绩优良,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5分。一次优秀加1分,最多加5分。任期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延迟一年评审,年度考核不合格推迟两年评审。 |
人事处 |
|
1.2获得荣誉 10分 |
教师本人获得的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党员、师德标兵等。国家级10分 ,省级7分,厅市级4分,校级2分。同类奖项就高计算,同级荣誉最多算2次。 |
各支部 人事处 |
|
2 |
基本教学工作 70分 |
2.1教学工作量 30分 |
完成额定工作量计25分,每超过60学时加1分,每减少60学时扣1分,最多加5分。 |
教务处 |
管理岗人员超课时不加分 |
2.2 教学质量评价 40分 |
所在院(部)排名系数*40分 ,排名后10%,取消参评资格(职评前一年数据,若有多年的成绩,以近三年内的平均成绩计)。 出现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2分,出现2次三级教学事故,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推迟一年参评,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推迟两年参评。 |
教务处 |
|
3 |
教学科研能力 50分 |
3.1教研教改课题 15分 |
①省级立项教研教改重点课题15分,一般课题10分。 ②市级立项教研教改课题5分。 ③主持校级资助教研教改课题3分。 |
教务处 |
|
3.2精品课程、精品教材、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15分 |
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15分 ②主持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12分 ③主持或参与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8分 |
教务处 |
|
①主编或参与国家级精品教材 10分 ②主编或参与省级精品教材 6分 ③主编或参与校级精品教材 3分 |
教务处 |
|
3.3经立项批准的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体育设施建设等 10分 |
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 10分 ②主持或参与省级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含自制教学仪器设备,有立项和结题验收报告) 5分 |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
|
3.4教材建设 5 分 |
公开出版的教材,每1万字1分,最高计5分。 |
教务处 |
|
3.5职业技能 5分 |
取得国家注册的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10分;取得国家规定的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职务证书或者高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5分 |
人事处 |
|
4 |
教学科研成果 70分 |
4.1论文、专著 15分 ·论文只有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均不计分。 ·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的论文不算分。 |
①SCI论文一篇 15分 ② EI论文一篇 12分 ③ ISTP、CSSCI(核心版)论文一篇 10分 ④全国核心期刊、CCSCI(扩展版)、EI会议论文一篇8分 ⑤省级刊物(限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杂志)一篇 4分 ,其它杂志一篇3分。 ⑥人大复印全文检索另加4分,题录2分 |
教务处 |
|
专著1分/每1万字 ②编著1分/每2万字 最高计10分。 |
4.2指导学生获奖 20分 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或直接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学生社团、学生文体单项比赛获奖,本人应获指导教师奖。 |
国家级:①特等奖10分 ②一等奖 8分 ③二等奖 6分 ④三等奖 4分 省级:①特等奖8分 ②一等奖 6分 ③二等奖 4分 ④三等奖 2分 行业协会类(累计最高4分):①一等奖 2分 ② 二等奖 1.5分 ③三等奖 1分 |
教务处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团委 学工处 |
|
4.3教学获奖 20分 |
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公共课教学团队主持人5分,骨干教师3分,优秀另加1分。(不累计) |
人事处 |
|
教学竞赛: 国家级①一等奖 10分 ②二等奖 8分 ③三等奖 5分 省级 ①一等奖 8分 ②二等奖 5分 ③三等奖 3分 校级 ①一等奖 5分 ②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
教务处 |
|
课件竞赛 国家级①一等奖 8分 ②二等奖 5分 ③三等奖 3 分 省级 ①一等奖 5分 ②二等奖 3分 ③三等奖 1分 校级 ①一等奖 3分 ②二等奖 1分 |
教务处 |
|
4.4课题、奖励 15分 ·成果奖励必须是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的 ·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 |
①通过国家级鉴定的课题一项20分; ②通过省级鉴定的课题一项12分 ③通过市级鉴定的课题一项8分; ④通过院级鉴定的课题一项5分 奖励(政府哲学社科奖同科技进步奖): ①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20分 ②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5分 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省教育厅单项奖8分 ④校级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7分;二等4分;三等奖 2分 ⑤获奖论文省级按6、4、2;市级按4、2、1;院级按2、1、0.5对应一二三等奖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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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育人服务工作 10分 |
5.1学生工作 10分 |
积极参与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中层(等)教学管理工作满3年计5分,每增加1年加1分,校级优秀班主任一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低于75分以下者,当年不计入年限,没带满一学期的本学期不计入年限。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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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分项 20分 |
6.1学历进修 10分 |
①具有博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加10分;在读博士学位且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加5分 ②具有硕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3年以上加3分。 |
人事处 |
|
6.2支教或下企业锻炼 10分 |
到边远地区支教10分,下企业锻炼每月1分,最多加5分。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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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40分 |
|
|
|
|
说明:
1.考核内容栏的分值指该项打分最高值;
2.同一考核内容,非主持项目最多以三项计分;
3.所有打分项目国家级取前7名(团队7名后视同第7),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照0.2的系数递减,第6名、第7名为0.2,省级取前5名(团队5名后视同第5),市级算前4名,校级取前3名,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0.2的系数递减;
4.同一门课程或教材或同名获得的奖项按照最高级别打分。不重复计算;
5.所有的打分项目任现职以来,工作量为任现职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