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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管理办法〔2017〕32号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文件

    苏徐技师院〔2017〕32号

    签发人胡恒庆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的管理,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促进班级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班主任的职责与要求

    1.能够以自身的高尚品质、端庄仪表、文明举止、得体谈吐、儒雅气质去感染、影响和教育学生,在学生中保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形象和风范。

    2.增强服务意识,关爱学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生活动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3.积极开展专业教育活动,认真履行“督学”职责,着力营造良好学风,使自己成为学生职业生涯的设计者和学业有成的导师。

    4.经常保持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和督促学生的学业情况,组织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学业成绩。

    5.加强班级制度、班团干部、班风建设与管理,定期召开班、团会议,开展各种班级主题活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营造和谐氛围,使自己成为文明班级建设的“灵魂”和推进者。

    6.在学工处和二级学院的领导下,积极做好班级管理与学生教育的日常工作,使自己成为执行校纪班规的监督员和落实日常工作的组织者。

    1)做好班级日常安全、纪律、卫生、上课(自习)等情况的检查、督促与落实工作。

    2)认真完成每学期学生的操行成绩考核、评语和日常考勤、学业成绩的填报等工作,做好毕业生鉴定及其档案整理工作,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和协助催缴学费等工作。

    3)深入班级、宿舍,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广泛接触和了解学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矛盾,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做好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确认及各类奖惩兑现工作。

    5)制订班费收支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6)出席有关会议,参加相关活动,完成二级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专职班主任的聘任

    (一)专职班主任的聘任对象与原则

    1.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院校担任过班级干部或学生会干部。

    2.本科学历,从事过教学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人员优先。

    3.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优秀士官和专业干部,素质好、作风硬朗。

    4.年龄25-45岁。

    5.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专职班主任原则上不得兼任教学工作。

    7.周日下午至周五下午,专职班主任住校,负责住校学生的管理,早操晚自习跟班检查。

    8.每名专职班主任原则上负责4个班级的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聘任程序

    1.由学院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学工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2.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能力进行测试,确定聘用对象。

    3.学工处对预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4.二级学院为录用人员建档备案。

    5.预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学期。

    三、兼职班主任的聘任

    1.来校工作半年后的教师都有履行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义务。

    2.来校工作一年后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辅、行管人员可向二级学院自愿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

    3.二级学院在确定兼职班主任人选后,报人事处备案,由学工处发文确认。

    4.每名兼职班主任负责1个班级的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5.优先安排二级学院本部门的专任教师担任所属专业班级的兼职班主任,本部门、本专业缺员时,可跨部门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相近专业的兼职班主任。

    四、星级班主任评比办法

    星级班主任分为五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班主任。星级班主任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任职条件

    1.一星级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能在老教师指导下独立开展班级常规管理工作。

    2.二星级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胜任班级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学生评价良好。

    3.三星级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德育科研能力。

    4.四星级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

    5.五星级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 10年以上,德育工作业绩突出,德育科研成果显著,曾获市级以上的优秀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荣誉称号。

    (三)星级班主任的晋级降级条件

    1.工作年限:须足年满月,担任班主任时间可累计计算。

    2.德育科研能力:

    1)论文:三星级班主任要求在校级以上德育工作论文评比中入选或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四星级班主任要求在校级、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德育工作论文各1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五星级班主任要求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德育工作论文2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德育工作论文1篇,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德育工作论文2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各1篇。所有论文需提供刊物原件,主持德育课题并提供结题报告原件,可视同相应级别的论文1篇。

    2)具备有特色、有影响、有示范作用的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课堂活动需经考核小组论证,申报者应提供二级学院制定、学工处备案的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并提供设计方案或课件及相关音像资料。由二级学院推荐为院级的主题班会,材料齐全并有学工处签字、盖章的可视同第二课堂活动。

    3.达到晋级的任职年限,且任职期间每学年综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方有资格晋升高一星级班主任。

    4.如任职期间有两学期班主任综合考核不合格,推迟一年晋级。

    5.如任职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或出现一级责任事故,经学校星级班主任考评小组认定,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可作降低星级或延期晋级的处理。

    (四)星级班主任考核小组的组成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学工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学工处副处长等人员组成。

    (五)星级班主任每学期评选一次,从评选结束后次月起,按新晋星级发放班主任津贴。

    五、班主任的常规考核

    1.专、兼职班主任实行月考核的方式,由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学工处负责督查。

    2.二级学院考核小组根据专、兼职班主任月考核标准,对专、兼职班主任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3.月考核分为基础工作考核、班级管理目标考核、两部分。基础工作考核占比为30%,班级管理目标考核占比为70%。

    4.学期考核分为二级学院综合评价、班级管理目标考核、学生测评三部分。二级学院综合评价占比为20%、班级管理目标考核占比为60%、学生评价占比为20%。

    5.基础工作考核由二级学院考核小组根据以下工作完成情况综合给分(每项3分):

    1)每月有工作计划,月末有工作总结。

    2)每周组织召开班会,有详细记录。

    3)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并作好记录。

    4)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5)按规定时间上交各种管理信息、资料。

    6)重大活动按时到位,不得缺席。

    7)建立后进生转化工作档案,每月召开一次后进生座谈会。

    8)及时公正处理班级事务,实行班务公开,无学生、家长正确投诉。

    9)与各任课老师每月至少沟通一次,填写沟通记录。

    10)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事务。

    6.班级管理目标考核,由二级学院考核小组根据以下项目量化考核标准给分:

    1)考核项目:课堂纪律、教室卫生、宿舍卫生、早操、晚自习、文体活动、公物管理等七项。

    2)七项全部达到优秀定为100分;全部合格以上定为80分;有一项不合格定为70分;两项不合格定为60分。

    3)月考核等次=基础工作30分+工作效果70分。

    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为合格;70-7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4)学期考核=二级学院综合评价分+月考核平均分+学生测评分。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合格;75分-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期考核作为评比优秀班主任的依据。

    5)学期考核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6)学期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学工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学期考核为不合格的缓一年晋升上一星级,直至解聘班主任职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当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不能与学校保持一致,散布不良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2)出现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由学工处根据《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认定办法》认定)。

    3)学生评价差,有符合事实的投诉,造成不良影响。

    4)其他经二级学院考核小组讨论确认应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六、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一)一级责任事故

    1.向学生传播、散布违反党和国家方针、路线、政策的言论。

    2.指使或暗示学生、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无理要求,制造、挑拨学生与学校的矛盾。

    3.在各种评奖评优、帮困助学、医疗保险赔付、学生违纪处理等活动中索贿、受贿,有失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遗失学生档案资料,不能及时补齐,给学校及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5.学生擅自在校外住宿,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6.学生有严重心理疾病或其他异常情况,未及时做工作且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7.发现学生有重大伤害、交通意外或其他严重事件,未及时通知家长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8.班主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二级责任事故

    1.对学生反应强烈的班级问题不重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造成班级混乱的。

    2.因管理问题造成班级公物损坏严重的。

    3.因管理原因造成学生流失较多,学期超过15%的。

    4.与学生家长在校内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一学期有三次值班脱岗、两次漏岗。

    6.班级管理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7.未经许可擅自安排学生住宿或瞒报住宿人数的。

    8.未经批准擅自为学生调班或安排学生跟班学习的。

    9.在班主任考核资料中弄虚作假的。

    10.学生信息上报出现较大问题,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学生旷课两日未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未及时上报的。

    12.学生有严重心理疾病或其他异常情况,未及时做工作且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13.连续两月宿舍查房少于学校规定的。

    14.班费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学生和家长反应强烈的。

    (三)班主任责任事故的认定

    1.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由二级学院整理材料报学工处审核,学工处召开学工会议讨论,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2.发生二级责任事故,由二级学院整理材料报学工处审核,学工处召开学工会议讨论决定,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四)处理办法

    1.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的,扣除当月全部班主任津贴,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罚,直至免除班主任职务,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造成二级责任事故的,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的60%,取消该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3.一学期发生两次一级责任事故撤销班主任职务;发生两次二级责任事故按一级责任事故处理。

    七、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班主任管理办法》(苏徐技师院[2016]34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专职班主任的晋级与考核办法

          2.班主任的工资待遇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送:各二级学院  各部门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2017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9份

     

    附件1:

    专职班主任的晋级与考核办法

     

    一、专职班主任任职条件

    (一)三类合同制

    试用期专职班主任申报转聘三类合同工,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试用期间,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坚持住校,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2)二级学院领导测评良好,学生调查没有发现集中反映的严重问题。

    3)班主任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现象发生,本人无责任事故。

    4)班主任学期考核合格及以上,月考核都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二)二类合同制

    1.专职班主任申报转聘二类合同工,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被学校聘为三类合同工,聘用期间班级学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聘用期间,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坚持住校,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取得五星级班主任资格,或者取得四星级班主任2年及以上、且在四星级班主任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的优秀。

    4)近两年,班级无重大违纪及安全事件发生,本人无责任事故。

    5)在学校组织的转聘为二类合同工的专项考核中,获得80%以上教职工的赞同;学生测评达到良好及以上。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专科学历2年以上。

    2.聘期内,具备以上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或所带班级受到省级表彰的;

    2)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市级先进表彰2次及以上的;或者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市级表彰1次且校级表彰2次以上的;

    3)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4次及以上的;

    4)校级评比活动中,本人或所带班级取得前六名4次及以上的;

    5)获得4次及以上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一类合同制

    1.二类合同制班主任申报转聘一类合同工,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聘用期间,服从安排、坚持住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2)聘用期间,班级考核排名累计4学期位于二级学院前2名,本人多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3)班级无重大违纪及安全事件发生,班主任无责任事故。

    4)二级学院领导及学生测评都达到优秀。

    2.聘期内,具备以上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二条:

    1)本人或所带班级受到省级表彰的;

    2)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市级先进表彰3次及以上的;

    3)校级评比活动中,本人或所带班级取得前六名6次及以上的;

    4)获得4次及以上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5)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达6次及以上者。

    二、考核程序

    1.二级学院负责建立、保管专职班主任的工作档案,负责工作安排、组织考核及津贴核算。

    2.学工处负责专职班主任的监管。对工作态度较差、学生反映较大、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3.人事处负责专职班主任津贴的审核。

    4.符合晋级条件的专职班主任,由本人填写《合同制专职班主任转聘报名表》,经二级学院批准后报人事处,人事处向院领导汇报。

    5.经院领导同意后,人事处、纪委、学工处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晋级转聘的专职班主任进行考核。

    6.考核合格人员报院领导批准后,由人事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相应类别合同工的劳动合同;

    7.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学期,延长试用期满经过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班主任资格。

    8.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班主任,可破格转聘。

     

     

     

     

     

     

     

    附件2:

    班主任的工资待遇

     

    一、未签合同的专职班主任工资待遇

    1.基本津贴:500元/人/月。

    2.岗位津贴:以30人/班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加6元,每减少一人减6元。15人以下按基本津贴的50%计算。津贴标准按班主任星级:一星级300元/班;二星级350元/班;三星级400元/班;四星级450元/班;五星级500元/班。

    3.住校补助: 200元/人/月。

    4. 学生下厂实习按180元/班/月发放管理费(15人以下发100元)

    5. 寒暑假(2月、8月)生活补助1000元/人。

    6.考核奖惩:当月按考核等级给予奖惩。

    优秀,奖励基本津贴的10%;基本合格,扣除基本津贴的10%;不合格,扣除基本津贴的50%;

    二、合同制专职班主任待遇与奖励

    1.基本工资

    班主任基础工作量,三类合同工为2个班,一类、二类合同工为4个班,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合同工工资待遇。作为基本工作量的班级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下厂实习班级不作为基本工作量进行核定。

    2.绩效工资

    1)基本工作量以外的班级,以30人/班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加6元,每减少一人减6元。15人以下按基本津贴的50%计算。津贴标准按班主任星级:一星级300元/班;二星级350元/班;三星级400元/班;四星级450元/班;五星级500元/班。

    2)住校补助:200元/人/月。

    3)学生下厂实习按180元/班/月发放管理费(15人以下为100元/班/月)

    4)考核奖惩:当月按考核等级给予奖惩。

    优秀:奖励基本津贴10%,基本合格:扣除基本津贴10%;不合格:扣除基本津贴50%;

    三、兼职班主任待遇与奖惩

    1.基本津贴:以30人/班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加6元,每减少一人减6元。15人以下按基本津贴的50%计算。津贴标准按班主任星级:一星级300元/班;二星级350元/班;三星级400元/班;四星级450元/班;五星级500元/班。

    2.寒暑假(2月、8月)发放100元/月津贴。

    3.学生下厂实习,每月发放180元管理费。(15人以下为100元/月)

    4.考核奖惩:当月按考核等级给予奖惩。

    优秀,奖励基本津贴的10%;基本合格,扣除基本津贴的10%;不合格,扣除基本津贴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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