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明确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要求,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36号),现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指标体系(修订)》《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认定细则说明》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教师,于11月3日中午之前将本单位的意见反馈梳理汇总签字盖章版交至人力资源处8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74289822@qq.com。
附件:1.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指标体系(修订)
2.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认定细则说明
3.《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36号)。
4.征求意见反馈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