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薇同志借调期间
应休未休年休假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徐人社发[2017]209号文件规定,现将张薇同志借用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挂职单位 |
借用时间 |
应休假天数 |
未休假天数 |
备注 |
张薇 |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处 |
2022年5月 |
10 |
10 |
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考勤证明,该同志2022年5月-2023年4月全勤 |
如对公示的应休未休假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到期日之前通过联系电话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联系电话:85968021。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二零二三年一十二月一十五日
附件:1、考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