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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

    一、人力资源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2.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3. 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4. 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5. 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

    6. 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7. 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

    8. 负责劳动合同及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

    9. 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10. 负责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聘人选的推荐工作;

    11. 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12.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3. 负责公派出国人员手续办理等工作;

    14. 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1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岗位工作职责

    1. 综合岗

    (1)协助处领导做好工作计划、总结、年鉴等工作;

    (2)协调、协助其他岗位开展工作;

    (3)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外调、函调的接待回复工作;

    (4)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作证、校徽的发放、换、补等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综合性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7)负责人事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维护、更新人事处网页;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人事岗

    (1)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做好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3)制订进人需求,并做好人才引进、人员调进和录用工作;

    (4)办理各类人员的招聘、引进、录用、调配、借用、辞职、辞退以及军转干部的安置接收等手续;

    (5)处理教职工的奖惩事宜;

    6)组织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库,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师资岗

    (1)制定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具体负责学校学科梯队建设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

    (3)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人员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4)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评聘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6)负责专任教师的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进修、培训的审批和协议签订工作;

    (9)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及考核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劳资岗

    (1)负责学校年度工资计划制定及各类工资报表填报工作;

    (2)负责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及各类工资、津贴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3)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管理工作;

    (4)负责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伤残补助金等的发放;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定,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与使用;

    (6)负责年终奖、劳务酬金审核发放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病假、事假及探亲假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延退的审批手续;

    (9)负责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10)开具教职工收入证明;

    (11)负责工人的考工定级审核,技师、高级技师的评聘上报工作;

    (12)负责全校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办理全校劳动用工年检;

    (13)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审核管理工作;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人事档案岗

    (1)贯彻执行《档案法》及上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政策、条例规定,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日趋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

    (2)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各单位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接收调进、录用等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和档案信息;

    (4)负责收集、鉴别、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5)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负责调离、辞职、辞退、自动离岗、开除等教职工的档案转递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工作;

    (8)加强人事档案计算机辅助管理功能,提高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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