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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我校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我校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我校根据评聘分开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别开展,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的推荐、评审、聘用工作,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数,不得突破当年学校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二、申报材料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进行网上填报,经学校评审后被推荐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63017:00)。信息申报通过后,将评审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2.业绩成果、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论文著作、荣誉证书、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通知等材料复印件以及反映个人在校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核实日期(人力资源处统一办理)。

    3.申报者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进行材料申报和整理装订,同时上报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至人力资源处邮箱(execl 表格)。

    4.核心刊物一般指由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和北京大学 图书馆联合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以论文刊发时,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请将核心期刊论文在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打印,并粘贴在论文复印件前。

    三、申报评审推荐流程

    1.根据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下发《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关于做好 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20206月13日)。

    2.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推荐申报人选,报送申报材料(20206月14日17:00前),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3.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初审(20206月15日上午)。

    4.公示业绩成果(2020615日—19)。

    5.学校召开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确定推荐人员(2020620日上午)并公示。

    6.学校党委审议推荐结果。

    7.网上申报。

    四、有关事项

    学校推荐工作坚持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全校公开,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学校公示材料将一并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将申报评审的材料及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于 6 月13日17:00前报送学校人事处80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968023,邮箱:rsc821@163.com。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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