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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3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个人身份限制,包括在我市境内国有、民营或其它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选拔条件

    在符合苏政发〔1999〕71号文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高级而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体按以下有关业务条件选拔:

    (一)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二)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三)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性的;

    (四)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五)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七)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八)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九)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十)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十一)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组织领导和直接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十二)工农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要求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原则上,高技能专家推荐人选应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徐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徐政人发〔2007〕56号)规定的选拔程序推荐人选,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并在单位意见中说明公示情况,增加选拔工作透明度,提高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选专家的奖励与待遇

    由省政府公布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0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入选专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专家一定的奖励。

    五、申报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条件,保证质量,确有符合条件者可以申报,真正把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到专家行列中来。报送具体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1)《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加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印章,电子文档1套。(2)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的主要内容复印件。(3)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技能的材料。(4)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5)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6)《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表》电子文档,须与登记表相关内容一致。专家情况登记表与(2)、(3)、(4)、(5)项材料分开装订。

    (二)县(市)区或部门报送材料。包括:(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要注明),加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印章。(2)推荐的人选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3)推荐人选材料电子文档一套。

    今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采用2014年人社部特贴专家选拔信息采集软件,请申报人选填写《政府特贴情况表》,在打印装订纸质材料时,将封面更换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表》。

    上报的材料要严格按限定字数填写,代码准确,校对无误。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专家个人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属机密材料必须注明。上述封面可从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shrss.gov.cn )按照“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下载。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材料分别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王爱华、张弛(0516)85608590;

    电子邮箱:83897228@163.com;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368室。

    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兴博 (0516)85805778;

    电子邮箱:xuzhoupxc@163.com;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351室。

     

    附件:《政府特贴情况表》下载及填写说明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5日

    附件:突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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